礦山工程公司轉讓辦理流程
礦山工程公司轉讓辦理流程
礦山工程公司是指從事礦山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業(yè)務的企業(yè),通常需要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許可證。礦山工程公司的轉讓是指原有的股東或者法人將公司的股權或者資產出售給其他的主體,從而實現(xiàn)公司的所有權變更。礦山工程公司的轉讓辦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一、雙方簽訂轉讓協(xié)議
轉讓協(xié)議是礦山工程公司轉讓的基礎,雙方應當在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轉讓的對象、價格、方式、時間、責任、爭議解決等內容,以及轉讓后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安置、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轉讓協(xié)議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轉讓協(xié)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雙方應當簽字或者蓋章,并按照規(guī)定繳納印花稅。
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工商變更登記是礦山工程公司轉讓的關鍵,雙方應當根據轉讓協(xié)議,向原公司注冊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包括:
(一)轉讓協(xié)議的原件或者復印件
轉讓協(xié)議應當包含雙方的基本信息、轉讓的對象、價格、方式、時間、責任、爭議解決等內容,以及轉讓后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安置、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應當反映轉讓后公司的股東構成、股權結構、經營范圍、組織機構、決策程序、利潤分配、風險控制等內容,以及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三)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應當表明轉讓的意向、條件、結果,以及對轉讓協(xié)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的批準,以及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監(jiān)事會等組織的任免或者選舉。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應當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任職資格證明、任職聲明等,以及公司的授權書或者委托書。
(五)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應當是原件或者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或者蓋章。
(六)其他相關的證明文件
其他相關的證明文件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例如,如果轉讓涉及到外商投資企業(yè),還需要提交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外匯登記證等;如果轉讓涉及到國有資產,還需要提交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變更登記,并頒發(fā)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通知申請人補正或者修改。
三、辦理其他相關的手續(xù)
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后,雙方還應當根據轉讓協(xié)議和公司的實際情況,辦理其他相關的手續(xù),包括:
(一)辦理稅務登記
雙方應當向原公司注冊地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提交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材料,以及轉讓協(xié)議、轉讓價格的證明文件等。稅務機關應當對轉讓的對象、價格、方式等進行核實,確定轉讓是否構成轉讓所得,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yè)所得稅,以及是否需要進行增值稅、印花稅等的征收。稅務機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稅務登記,并頒發(fā)新的稅務登記證。
(二)辦理財務審計
雙方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以反映公司的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情況,為轉讓的結算、清算、分配提供依據。審計報告應當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審計準則、審計規(guī)范等進行編制,真實、完整、準確、合法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
(三)辦理資產評估
雙方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以確定公司的資產價值,為轉讓的定價、支付、調整提供依據。評估報告應當按照資產評估準則、資產評估方法、資產評估程序等進行編制,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地確定公司的資產價值。
(四)辦理資質轉移
雙方應當向原公司所屬的行業(yè)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資質轉移,提交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等材料,以及轉讓協(xié)議、資質證書等。行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對公司的資質等級、資質范圍、資質條件等進行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資質轉移,并頒發(fā)新的資質證書;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說明理由,通知申請人補充或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