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申請條件(反補貼稅的納稅人是誰)
又稱反津貼稅或抵銷稅,對直接或間接接受任何補貼的產品在進口時所征收的一種附加稅。征收的稅額應與其所接受的補貼數額相等。其目的在于抵銷進口產品在降低成本方面所獲得的額外好處,使它不能在進口國市場上進行低價競爭或傾銷,以保護進口國同類商品的生產。凡進口商品在生產、制造、加工、買賣、輸出過程中所接受的直接或間接補貼和優(yōu)惠,都足以構成進口國征收反補貼稅的理由。關貿總協定把它解釋為:“為了抵銷商品于制造、生產或輸出時所直接或間接接受的任何獎金或貼補而征收的一種特別關稅?!辈⒁?guī)定:征收的稅額不得超過該商品所接受的補貼額;不得同時對它既征收反傾銷稅又征收反補貼稅;征收反補貼稅同樣需具有對進口國某項工業(yè)造成重大損害或產生重大威脅,或者嚴重阻礙新建某項工業(yè)這樣一些條件,否則不得征收。在東京回合談判中通過的《補貼與反補貼協議》中,制訂了對生產補貼和出口補貼的不同規(guī)則。生產補貼是國家采取的用于促進社會及經濟目標的措施,該協議并不限制使用;出口補貼,該協議未下定義,而是列出若干做法作為出口補貼的范例,是限制或禁止使用的,但對發(fā)展中國家有較寬松的規(guī)定?,F在發(fā)達國家的反補貼法規(guī)基本上是根據總協定的規(guī)定和這項協議修訂的。
凡是進口商品在生產、加工制造、運輸、買賣環(huán)節(jié)中接受了直接或間接補貼,不論這種補貼是由外國政府或是由壟斷組織及同業(yè)工會提供的,都使進口國當局有理由對這種進口商品征收反補貼稅。所謂直接補貼是指政府對某些出口商品給予財政上的優(yōu)惠,如減少出口稅或某些國內稅,降低運費,對于為加工出口而進口的原料、半制成品,實行免稅等。目前,美國和歐共體對許多農產品的出口,大多采取直接補貼的方式,而歐共體對農場主的生產補貼則更多。
反補貼稅是按補貼數額進行征收的。出口國為其出口商品提供補貼的目的是提高出口商品在國外的競爭力。進口國征收反補貼稅的目的則在于使得到補貼的商品失去人為因素的競爭效力。進口商品被征收反補貼稅后其價格就會提高,這樣就抵消了它所享受的補貼金額,從而削弱它的競爭能力,使它不能在進口國市場上進行低價競爭或傾銷。
【反補貼稅的征收對象】
本國進口商(進口國進口商)
對征稅決定前已經進入進口國境內的產品原則上不征收反傾銷或反補貼稅,但是如果調查機關啟動調查時要求進行登記,那么有追溯征稅的可能。
反傾銷稅(anti-dumping duties),就是對傾銷商品所征收的進口附加稅。當進口國因外國傾銷某種產品,國內產業(yè)受到損害時,征收相當于出口國國內市場價格與傾銷價格之間差額的進口稅。
反補貼稅,是指對進口商品使用的一種超過常關稅的特殊關稅,目的在于為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生的影響,從而保護進口國的制造商。
【反補貼稅征收方法】
征收反補貼稅,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該部的建議作出征稅決定,由該部公告,海關自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執(zhí)行。
反補貼稅適用于終裁決定公告之日以后進口的產品,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反補貼稅的納稅人為補貼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反補貼稅應當根據不同出口經營者的補貼金額分別確定。
對實際上沒有被調查的m口經營者的補貼進口產品,需要征收反補貼稅的,應當迅速審查,按照合理的方式確定對其適用的反補貼稅。
反補貼稅稅額不得超過終裁決定確定的補貼金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終裁決定確定存在實質損害,并在此以前已經采取臨時反補貼措施的,反補貼稅可以對已經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的期間追溯征收。終裁決定確定存在實質損害威脅,在先前不采取臨時反補貼措施將會導致后來作出實質損害裁定的情況下已經采取臨時反補貼措施的,反補貼稅可以對已經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的期間追溯征收。終裁決定確定的反補貼稅,高于現金保證金或者保函所擔保的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收??;低于現金保證金或者保函所擔保的金額的,差額部分應當予以退還。
下列三種情形并存的,必要時可以對于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之日前90天以內進u的產品追溯征收反補貼稅:
…、補貼進口產品在較短的時間內大量增加;二、此種增加塒國內產業(yè)造成難以補救的損害;三、此種產品得益于補貼。
終裁決定確定不征收反補貼稅的,或者終裁決定沒有確定追溯
很多會計人都在疑惑,反補貼稅是什么?反補貼稅的征收對象是誰?反補貼稅的征收方法又是什么?小編小編都整理好,請看看哈~
一、補貼進口產品在較短的時間內大量增加;二、此種增加塒國內產業(yè)造成難以補救的損害;三、此種產品得益于補貼。
終裁決定確定不征收反補貼稅的,或者終裁決定沒有確定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