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注冊資金和債務之間的關系?
先說明注冊資本和債務的關系!注冊資本等于一定的經濟責任。你承擔的經濟責任等于你需要償還債務的責任。償還債務的責任等于公司份額的權重。
按照上述比例,如果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如果有50萬元欠款,需要償還50萬元。如果債務情況是500萬,那么你就要還清債務情況,不用還多余的。
如果你的注冊資本只有10萬,那就宣布破產清算,然后支付這10萬,剩下的欠款就不用還了。提前意味著注冊資本10萬,欠50萬很難。在和你合作的情況下,對方也會考慮這個資金問題。
其次,注冊資本越多,繳納的稅就越多?不需要,實收注冊資本只需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如果沒有繳印花稅,AIC要你的錢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交稅,一種是交罰款,不用擔心。
如果賬面有100萬,后期經營出現(xiàn)負債情況,這筆錢是否從公司賬戶中扣除?
說明一下,如果公司在經營,債務是以公司名義產生的,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償還,這不叫扣款,而是嚴重還款。它是以公司名義預先生成的,不是由個人股東生成的。也不是法人生產的。
然后,如果公司從注冊開始停止運營(沒有破產,沒有清算),在此期間公戶的賬戶上沒有超過100萬的記錄,但是有債務沒有還清。這算股東虛假出資還是逃廢資本?
1.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當事人的公司辦理注銷登記時,應當區(qū)分公司注銷時依法清算與非清算。當事人起訴后公司已依法成立清算組,依照公司法等規(guī)定進行清算的,應當中止或者終止訴訟,當事人可以按照公司清算程序實現(xiàn)權利。
2.在訴訟過程中,公司未經清算而辦理注銷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在債權人主張的公司債務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然,賠償?shù)那疤崾莻鶛鄠鶆盏玫胶藢崱?/span> 如不經通知即注銷,則直接追溯至后期股東。而不是起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