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銀行簽訂限期限額循環(huán)借款協(xié)議如何繳納印花
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guī)定,在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因此,如果是在借款額度內5億元循環(huán)借款,不再簽訂新合同的,那么按照5億元繳納印花稅即可,不需要另行貼花。如果后期因為超過額度范圍,簽訂新合同,那么需要補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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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guī)定: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guī)定》(國稅地字198830號)
二、關于對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guī)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因此,如果是在借款額度內5億元循環(huán)借款,不再簽訂新合同的,那么按照5億元繳納印花稅即可,不需要另行貼花。如果后期因為超過額度范圍,簽訂新合同,那么需要補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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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guī)定:
《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guī)定》(國稅地字198830號)
二、關于對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的貼花問題。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guī)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